教育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高校2007级及以后的新生要保证按班级住宿。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自行在校外租房居住。
对于学生在校外租房,这是教育部在过去四年中第三次发通知了。通知精神其实差不多,2004年的通知态度比较坚决,媒体报道时用的是“禁租令”,2005年的通知则收回禁令,态度变得比较缓和,今年的通知是在2005年通知基础上的重申。
不论具体态度如何,教育部原则不允许大学生自行在校外租房,其意图在于能够让大学生在学校的集体生活中,接受大学的教育与管理,并通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实现大学生的健康成长。同时有效防止各种不安全隐患,避免大学生在没有管理、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干出一些出格的,影响身心健康的事来。这一意图,教育部表达得十分明确,而且,此次通知要求各高校保证新生必须按班级住宿,更强化了依托班集体这一载体,利用各种场合和机会,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教育图景。
教育部的出发点不错。但是,笔者认为,规定学生原则上必须在校内住宿,以及必须按班级住宿,并不能达到“理想”中的教育目的。有关媒体随即随机采访了在校大学生,发现半数学生赞成校外租房。
按“班级”住宿是一个十分难以界定的概念。因为不同的分班理念,将导致不同的分班结果。稍微了解高等教育的人都知道,现在不少高校在推行学分制教育,学分制教育使得同一院系同一专业的学生学习生活不同步,传统中按照院系专业编班的概念逐渐打破,而宿舍则成为集体生活的重要场所。对于分班,也由此产生“学科交叉”分班、“学生自主”分班等新分班方式,有一些高校为推进不同学科间同学的交流,在宿舍安排上,力图做到同一宿舍有几个不同学科专业的同学;还有的高校为体现学生的自主选择,根据学生的意愿组合安排宿舍。
在这种情况下,按“班级”住宿,无疑是一个十分容易“执行”的通知。除非教育部再细节到规定所有高校按照一个标准“分班”。但是,如果强调按院系专业的传统进行分班,这显然无视学分制,而且对多学科交叉住宿,以及按学生意愿组合住宿等尝试,都是无情的遏止。假如不是这么强调按院系班级安排住宿,很显然,大学甚至可以根据宿舍情况,对某一幢宿舍的同学,按照套间、楼面等方式分班,而这不是按班级住宿,是住宿后分班管理。笔者估计,有不少学校会采取这种方式来“应对”教育部的分班要求。
当前大学生的宿舍管理问题,并非出自于未按班级分宿舍,而是在宿舍中,同学们感受不到大学文化的气氛。一方面,不少学校虽然也十分重视大学宿舍的“管理”,但是,这种管理,更多是对学生的禁令和约束,比如,10点以前熄灯,不准在宿舍里上网,有的学校还进行查房,看学生是否准时就寝,这让学生很不自由;另一方面,有的学校在宿舍里派了生活指导老师,但老师根本就不“指导”,学生们无法在老师指导下开展各种活动,更不可能在宿舍生活中,与教授们交流、相处。
世界一流大学普遍重视寄宿学生的教育,不但学生寄宿,还有教授寄宿,教授和学生由此朝夕相处,真正做到教学相长,而且成为一个温暖之家。学生宿舍边(甚至宿舍里),就有图书馆、教室、餐厅、健身房,还有教授们的办公室以及公寓。对于国内大学的宿舍管理,远的不说,笔者建议,我们不妨学习香港中文大学的书院制。每年进入香港中文大学的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从学校的四大书院中选择一个,成为这一书院的学生,进入这一书院的宿舍区住宿与生活,这些学生按照自己的院系选择课程在校部上课,而下课之后则成为书院的一员。在宿舍里,负责管理的老师,大多是教授,他们不但鼓励学生自发开展活动,而且,还会策划邀请社会知名人士来给学生们开讲座,一起搞活动,开展语文训练、领袖训练、文化及健康训练、社会服务等。书院还邀请学校的其他教授来担任学生们的辅导老师,这些辅导老师每人约带40名学生,每两周至少给学生们聚一次,谈人生与理想。
教授与学生的共同生活,学生与学生之间的密切交往,才有大学文化与大学精神的传承。国内高校,正把老师和学生分离,一些大学城里,下课之后老师们纷纷坐班车回到市区,将学生们留在“乡下”,管理他们的是学校保安,以及刚刚毕业留校的辅导员老师。有的大学,则干脆把宿舍交给社会物业管理,学生在宿舍所能见的是阿姨与保安。这样的宿舍,即便按班级分宿舍,除了能方便检查和“管理”外,又能对大学生进行怎样的教育引导呢?
今天大学宿舍生活的现状,只不过是高校不重视人才培养,以及大学缺乏人文精神的又一体现。缺乏人文氛围的大学宿舍,只有管理没有服务的大学宿舍,能受到大学生欢迎,反倒是一件奇怪的事。教育部与其发通知要求大学怎样给学生分宿舍,怎样杜绝学生在校外住宿——这种行为本身就严重干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还不如创造让大学文化发展的环境,并由此使大学的宿舍充满吸引力,让学生把宿舍作为温暖的家,在集体生活中得到人格的完善,就如香港中文大学的学生,把学校比喻为父亲,负责学生的学习、研究、提供个人发展机会,而把书院比作母亲,让同学们在大学里面学会做大学集体的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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