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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我们“误解”了“教育公平”的信号?  

2007-09-27 06:23:41|  分类: 默认分类 |  标签: |举报 |字号 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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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教育部举行新闻发布会,发言人王旭明称,有报道认为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实行以后,全国中小学就可以统一由教育部管理,不存在户籍问题,也不存在学生跨地区选学的问题,这纯属误解。

 

按照王旭明先生的话,包括笔者在内的诸多评论者,早前对学籍信息管理的评论,都建立在了“误解”之上,因为“误解”,所以认为实行中小学学籍统一管理,迈出了实现教育公平的第一步,有着重大意义,而且,不少评论者还对教育部有关负责人的话“全国实现统一的学籍管理后,学校教育实现对接,农民工子女无论到哪里,都可以及时、便捷地进入学校就读”泼了冷水,认为由于教育经费问题、既已形成的教育不均衡问题,要实现不按户籍入学的新管理制度,是有很大难度的,所谓急教育部之所以急,想教育部之所想。

 

实事求是的说,从教育部有关负责人的话分析,大家对于学籍的全国统一管理,并没有太大的“误解”,而且大家宁可相信这是对的,因为这体现了一种教育公平的理念,某种程度让大家看到了在基础教育阶段,推行教育公平的决心。

 

但王旭明先生的话,却否定了大家的“误解”,也否定了大家的理想期待。这无疑表明,推行教育公平,阻力重重。

 

推行教育公平,确实是一件很难的事,就学籍信息管理制度来说,首先面临的问题就是教育经费的各地各校配置不均衡,根据教育部、国家统计局、财政部发布的2005年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告,2005年小学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上海达到7940.77元,北京为4619.52元,安徽省则为990.39,河南省只有744.46元,换句话说,如果一个学生,在河南读书,只能获得744元的教育经费,而在上海读书,则可获得7941元经费,两者相差10倍,如果一个河南学生到上海来读书,谁来贴补这7000元的差额?

 

有一些学者提出,为推行教育均衡发展,应实施教育券制度。而实行教育券制度,就必须把各地生均经费大致等同起来(当然可以根据经济发展、消费水平有所差异)。但是,面对以上的各地教育经费巨大差异,解决起来,却不那么容易。如果按1327.24元(2005年数据)这个生均教育事业费全国平均数发给大家教育券,那么在上海上小学,每个学生得自己再掏6600多元,在北京上小学,则要掏3300元,才能达到目前的经费水平。

 

很显然,如果实行全国统一的学籍管理,就必须实行统一的经费拨款,这就需要加大中央财政的投入力度,并建立起科学的拨款体系。可问题在于,从目前的政府表态看,直到2010年,我国财政性教育投入才能达到上个世纪90年代初确定的4%的法定比例,根据2005年的数据,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比例从2004年的14.9%降低到14.58%。而就教育经费分摊情况看,各地乡镇财政分摊比例过高,中央、省、地区的投入比例过低,依靠乡镇财政支撑教育经费,必然会出现因经济发展情况不同而出现严重的教育地区差距和校际差距。这不会使过去既已形成的教育差距缩小,反而可能使教育差距进一步拉大。

 

单单解决以上问题,就考验着政府加大教育投入、改革教育拨款体系的决心。更不用提如果实行学籍统一管理,需要在升学机会上推行公平、在各个区域内学校之间应推行均衡了。正因为如此,对于教育公平,可能只是我们的一厢情愿,或者说,是“急不来”的——如果不是我们“误解”的话,在统一学籍管理之后,政府就应随之在教育投入、教育拨款体系、高等学校招生、教育发展评价上进行相关配套,以切实保障不受户籍管理制度影响的受教育者平等受教育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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