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空军招飞将不再招收往届生,应届高中生报考的最大年龄从20岁减小到19岁,考生除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外,还将接受文化二次选拔的测试。(北京晨报2007年10月16日)
笔者不知道把最大年龄限制从20岁降为19岁,究竟有何依据,但通过这则消息,再联系教育部禁止公办高中办复习班、今年甘肃和陕西等地将学生放弃学校志愿与诚信问题对应起来等“老消息”,就不难发现,有关方面正携起手来,准备从各个侧面对复读生选择复读的机构、复读生的出路等进行“釜底抽薪”式的“全面治理”。
早前,教育部已经再次要求公办高中禁办复读班,其目的据说是为了保障教育公平,但说实在的,禁止公办高中办高复班,其实很难遏止复读学生的复读热情,只不过复读可能要付出更高的学费,以及经历的道路要更加艰难。对于复读学生来说,最怕的不是没有学校提供复读班,而是复读之后升学受限、就业受限。
但是,通过设置升学限制、就业限制进行的“治理”,首先涉嫌违法,剥夺了受教育者平等的受教育权以及平等的就业权利。对于一些特殊的行业、特殊的领域,对人才提出身份要求、年龄限制,这尚可理解,但是,明确针对非应届毕业生提出的条件,显然是歧视非应届毕业生。
另外,如此“治理”,其次也是教育的倒退。众所周知,2001年,我国高考取消了长期以来存在的年龄与婚否限制,这被认为是教育体现人文关怀,以及确实保障受教育者平等受教育权的革命性举措。也是在这前后,教育部取消了“录取后不报到的,取消第二年录取资格”这一规定。这样的举措,显然也为学生反复复读创造了条件。今天,如果为了控制学生的复读现象,再在学生的报考条件上加上年龄限制,或者又以各种名目给放弃学校志愿选择复读的学生制造障碍,不又回到以上的老路上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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