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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高校的“囚徒困境”与考生的“志愿博弈”  

2008-07-22 09:00:55|  分类: 默认分类 |  标签: |举报 |字号 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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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大今年的录取分数线高于此前承诺的必录线,致使广东一中学16名高分考生无缘该校,只能以二、三志愿被录取。考生家长与该中学副校长飞往武汉找华中科大协调解决此事。20日,华中科技大学发表简短声明,就关于该校招生开空头支票导致考生落选的报道给予回应,否认其招生人员作过保证录取、绝无风险的承诺。这也是该校就该事件做出的第一次正式回应。

 

华中科大的回应,并不能“洗清”该校在招生中“忽悠”考生和家长的嫌疑,与此同时,按照目前的高考录取规则,华中科大增投计划,录取这16名考生的可能性几乎为零——这关系到教育部是否批准计划、这些考生已被其他学校录取、录取这些考生将带来其他同分考生的争议等等问题——这一事件,面临学校名誉受损和考生前途受影响的“双输”结局。

 

而分析这一事件,对于高校招生、考生填报志愿以及改革高考制度,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高校加大了招生宣传力度,这被媒体称为“生源争夺战”。高校招生宣传的目的,是为了让更多优秀学生报考学校。但是,这一目的,与当前“一次成功投档机会、一次录取机会”的招生录取规则(尤其在实行等第志愿录取方式的地方),从根本上是矛盾的——越多优秀学生报考这所学校,在抬高这所学校的录取分数线的同时,也使更多优秀学生第一志愿落空,只能进入第二志愿录取。统计显示,90%的全国重点高校在第一志愿完成招生,只有很少学校再招收第二志愿,因此,第一志愿落空,整个志愿将面目全非。也就是说,当前高校的招生宣传,是以伤害学生的利益为代价的。

 

就眼下的情况看,对于大学是否在招生宣传中是否曾“承诺”录取某些考生,家长和学校各持一词,但几乎可以肯定的是,大学招生人员,即便作出承诺,也只是口头承诺,类似于“你这个分数,报考我们学校没问题”。高校的招生人员,其实不能说这句话,因为根据录取规则,任何一所学校的录取分数线,只有在招生结束时候才能知晓,在填报志愿时,说这样的话,是对考生极不负责的。按照录取规则,如果考生没有事先获得学校的自主招生资格,考分没有达到学校在当地的投档线,学校根本无法获得这名考生的档案,谈何录取?

 

对于高校招生人员的“口头”承诺,考生和家长其实也不应该轻信,只需稍微分析当前的录取规则就可以知道,高校在不知道这个地区究竟有多少人报考、报考的学生高考成绩如何的情况下,“估计”高校在当地的录取分数线,并“承诺”达到某个分数线可被录取,是十分荒谬的——高校“估计”的分数低,必导致更多人报考这所学校,其结果是分数线上扬;高校“估计”的分数高,必导致不少学生不敢填报这所学校,其结果反而是分数线下降——但由于没有对高考规则进行全面分析,加之信息缺乏,高校招生人员的话,往往被家长和考生十分看重。

 

在现有高考录取规则中,高校的招生宣传陷入“囚徒困境”,做招生宣传,扩大生源,更多的考生会因此落榜;不做招生宣传,很少学生填报,学校的录取情况会很不理想。考生的志愿填报也如同博弈,在不知道其他考生的走向情况下,只能根据某所学校往年的招生录取情况,在志愿填报过程中“斗智斗勇”,每年都有相当数量的考生因志愿填报失误,进入自己不喜欢的学校和专业,带着强烈的情绪开始大学生活,甚至选择复读只为来年再重新选择一次。

 

 让高校走出这样的困境,让考生填报志愿不再像赌博,唯有改变当前的高考录取规则。从目前情况看,第一步,可以改等第志愿填报为平行志愿填报,即改“志愿优先”的投档方式为“分数优先”的投档方式,考生在某一批次所报的学校志愿,是平行的,这样,即便A志愿学校不能录取,可以被办学质量与办学层次相差不多的B志愿学校录取,可以由此降低第一志愿选择焦虑,这种填报方式在江苏、浙江、上海等地已经实施,一定程度减少了填报志愿的博弈色彩。

 

第二步,在平行志愿基础上,实行“多次投档、多次录取”,即一个考生的档案,可以送到几所填报的平行志愿高校,这几所学校可以根据自己的招生标准,独立发出录取通知书,考生可以在拿到录取通知书之后再作出选择。这种情况下,不单是学校承诺录取学生,而是考生拿着录取通知书,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选择高校,扩大了考生选择学校的权利,也会促进高校关注自身的教育质量和教育服务,在招生中用教育服务与教育质量来吸引考生选择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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